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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得好不好與賣得好不好的交叉四個象限下,人們(做生意)都喜歡把焦點擺在第一象限(把東西做得好也賣得好)來揣摩自己的生意狀況。很少數人會把自己的生意構想是以東西做不好但又想賣不好的結果,起碼希望東西不用做太好,偏偏卻又想賣得好的佔了多數,而卻與願違。

好了,我們用做好賣好的第一象限,來檢視自己夠格嗎?

一、做好。說的是研發創新能力與生產能力,還有管理能力。這是基本功,當妳做這件事,就該把“怎麼可以賣得好”併入思考才行,因為這一層有成本、主要消費群的消費模式、該放在那裡賣、可以賣他們多少錢有緊密關係的。

二、賣好。我們都希望大賣,大賺。這就關係到妳的市場與消費力還有營運端管理了?而市場是在產品開發出來前就該明確的定位,那會跟能否賣錢有重要影響,妳總不能做出不好的產品(無競爭力)而只要在包裝上作出漂亮、頻頻運用促銷與行銷手法創造短期的吸睛 ;最重要的是賣得好是營收狀況好,但能否有錢賺,獲利率多少,也跟前第一項的“做得好”再連上關係了。

千萬別吹眠自己搞懂一點什麼就可以賣得好,得到他一次“掏錢買東西”也不是太難的事,但持續掏錢也讓妳賺錢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別學有人三年換家店,五年換個品牌的經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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