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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加盟金」是一種知識獲取的報酬,那金額的計算就要有能被估算的範圍參考了,也就是必須有可以「合理化」的價值。一個新的連鎖總部,絕不可以參考同業的訂價而任意訂定收取多少加盟金的;訂定加盟金主要必須考慮到三個要素:(一)品牌市場價值或商譽(二)專屬商圈或銷售區域的價值(三)招募與教育訓練和輔導的費用。現在,我們先說第一項的「商業價值與商譽」。
一家剛開始的連鎖總部,有的連一家加盟店都沒有,也可能已經有一家或兩家門店,那到底你可以收取多少加盟金額?這裡面最難估算的是『商譽』,一般來說,越新的連鎖系統或越小的加盟店,他的商業價值就越低,當然加盟金也就越少。
怎麼估算「商譽」?商譽的計算方法,一般習慣有三種:(1)平均銷貨法(2)平均服務費法(3)平均純利法,通常作餐飲與服務業者會使用『平均純利法』,以該連鎖業種連續3年所創造的平均利潤X2.5倍作為他市場價值的設定,然後再乘以4%~12%作為商譽價值。譬如,該品牌每年都有100萬利潤,理論上這家店就有250萬價值,而他的最高商譽就有30萬(12%是經營狀況相當好的店鋪)。
加盟店數越多,營業狀況亦佳,也就能夠提高加盟金的價格收取,所以,有些新創的連鎖系統,不收加盟金,或只收少許象徵性加盟金額,其目標是快速拓展市場,銷售商品與原物料。

duke:商譽的價值取決於加盟者的認知程度與需求,所以該收取平均營業利潤的多少比例,端視加盟者認為可以從正常的商品利潤外所獲取的額外利益的程度,這是雙方溝通出來的數字。這當中,有著商業談判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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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陳承廷-Duke Chen    courti
m4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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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得互動  流通諮詢管理顧問工作室  執行顧問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創業輔導顧問
‧中華民國青創總會創業諮詢顧問/連鎖加盟專業講師
‧大學教育推廣部微型連鎖加盟專業講師
‧連鎖總部總經理暨輔導專案顧問
‧中華職棒公司總經理
‧微型創業暨連鎖經營顧問
‧統一企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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