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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在社區便利消費型的商圈的店鋪,需要規範商圈嗎?這往往都是複雜也成為經營角力的問題?這問題其實突顯幾個重要的思維?扼要說明一下:
1.加盟主擔心權益受損,因為競爭下的收益減少。
2.總部思考的是整體品牌占有與營業總和效益的競爭力。
簡單的衝圖涉及到的就是所謂「領地權」的意義,我們試著去這樣想,當你開在一個很好的地點,生意很好,那也正告訴競爭品牌一個可以開店的訊息,所以要嘛你就繼續開第二家店,要不總部直接進來開直營店或第二家加盟店,總部思考的是區域利益的事,也因此總部會希望輔導你(加盟店)提高營運能力共同享受區域利益的。但是這一點,往往受到加盟主的質疑?
在這種信任力薄弱的加盟體系下,就會衍伸出總部發展不同產業(如藥妝店 / 超商 / 烘焙複合店 / 文具專賣店 / 咖啡店 )等的店型交叉支援共同占有消費行為的模式出來。

duke:其實加盟主如果能調整開店做小生意的思維,學習與總部共同經營共享區域利益的事業觀念,才是真正具備加盟創業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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