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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單是兩張不同的桌子而已。

在檢視一個完成品牌再造結案的餐廳空間時,一個質疑立馬冒出「這哪是在品牌定位下的論述作品啊?」而再一層的提出反思:

1.把一個老傳統的食物經過保留與開展的重新塑造新的品牌核心價值,在幾回的會議中做成的結論,也明白地顯示在論述上,卻是沒有轉換的透徹。會將品牌意識明確地透過設計表現在裝潢視覺上,再而做到好的銷售力,這樣的品牌規劃設計人真的不多。

2.只是把品牌元素分別獨立的塗裝使用在一個空間,再加上一點的創意表現,充其量也只是屬於設計師的個人風格多一件而已,與該品牌脫節了。

3.桌子,不單是一個空間的元件,一個提供讓顧客坐得舒服的道具;雖然在規劃營業額上,有時會需要計算到桌椅大小形狀與空間的關係,但是如果從「桌子是家的餐桌延伸出來的空間概念時」而餐廳也把這一層概念放在品牌溝通上的時候,作品牌規化的設計就得審慎思考「餐廳可以借由桌子傳達什麼訊息而它跟品牌核心有關係了。」

所以,我認為品牌規畫的空間設計師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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