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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為什麼》
有人問說,「我都開店一年,也有三家直營店了,為什麼對方說加盟金是否可以少一點?」「我該降多少?」
我們都知道連鎖總部收取加盟金是合理的,不過在台灣,諸多總部在尚未清楚“加盟金”意義下即憑自己所花費用反推並參考同行同業標準而設計一個收取金額,也難怪,加盟者會跟你談條件,論斤秤兩叫價了,這樣的連鎖品牌是危險的。而加盟者也是在莫名其妙下被矇著下了定銀。
其實在美國許多州甚至是有規定總部是需要公佈加盟金的計算方式的,台灣雖然無法規定,但是幾個設定加盟金的要素是可以納入參考的:
1.商譽價值,這是依投資學上對商譽的估算,年度利潤 X 2.5 X (4~12)
2.立店所屬商圈的銷售價值
3.所有發生的招募費用與教育訓練費用(成本)

duke:一個新的加盟品牌總部,加盟金主要在確定能夠分攤它的成本即可,而能在加盟金項目上獲取更高商譽價值的就賴對品牌經營的高知名程度了。一分錢一分貨,誰都別想“矇”中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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